浙江大學根據經濟學院研究生工作各項規定,本院研究生申請2019年度春季(3月份)授予學位的工作已全面展開。請欲申請學位的研究生按以下通知要求執行,以確保學位申請、論文評閱及答辯安排得已順利進行。若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學位申請的任一階段者,將列入下一輪學科、學部學位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審核,由此引起的后果責任自負。
一、學位論文評審的基本條件
1.已修滿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完成各個考核和培養環節的在冊研究生(含全日制和同等學力、項目管理);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課程須在有效期內。
2. 學位申請者的開題報告、讀書報告、預答辯及科研成果等學位論文的相關信息及學位授予報盤信息在校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統中已錄入完畢,錄入時確保信息的完整性及正確性,若由于信息有誤而影響學位正常授予者責任自負。
3.科研特批。全日制研究生除了完成上述流程外,并符合特批條件者,還需要完成以下申請:
論文已錄用且尚未發表,在2018年11月13日前,向學院研究生科提交答辯特批申請表(附論文投遞樣稿和接收投稿的函、雜志影響因子證明,導師簽字)。
二、申請學位論文評審需遞交的材料
1. 申請博士學位者
(1)仔細核對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統資料,確保正確無誤;
(2)從系統中打印學位申請書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注意表格格式的整齊美觀;
(3)獨創性聲明1份,研究生答辯資格審核表1份。
(4)博士學位論文評審統一由教育部學位中心組織并進行網上評審,申請學位的博士生務必在2018年11月20日前遞交學位申請及完成盲審論文(PDF版)的系統上傳和確認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注:隱名論文命名格式為:學校代碼_二級學科代碼_學號_LW;如學號為11101002,專業為政治經濟學的博士生的隱名論文命名為:10335_020101_11101002_LW,若不按此命名格式上傳的視為不隱名,后果自負。
2. 全日制碩士學位申請:
(1)仔細核對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統資料,確保正確無誤;
(2)從系統中打印學位申請書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注意表格格式的整齊美觀;
(3)獨創性聲明1份、研究生答辯資格認定表1份、隱名論文(從論文的摘要開始膠裝)和隱名評閱書一式3份(學位申請各類表格詳見附件2)。
3. 非全日制碩士學位申請:
(1) 學位申請書(從經濟學院網站“研究生教育”欄目中的“服務指南-表格下載”欄 下載)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
(2)獨創性聲明1份,研究生答辯資格認定表1份,隱名論文(從論文的摘要開始膠裝)和隱名評閱書一式3份(同等學力申碩生只需2份隱名論文和隱名評閱書;學位申請各類表格詳見附件2);
(3)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中錄入“上報信息”,并在系統中提交隱名論文電子版(與紙質的隱名論文一樣),確定學位申請;
注:
(1) 材料正反面打印。打印表格時不得變動表格的格式,不得破表,一律用A4紙打印,除評語、簽字外,其他內容不得用手寫方式,任何表格中的內容不準粘貼,不能復印。
(2)同等學力申碩生必須把隱名論文的電子版上傳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統,格式跟紙質一樣。其命名格式為:學校代碼_二級學科代碼_學號_LW,以金融學為例,10335_020204_學號_LW。
三、全日制學位申請材料格式規范性審查及讀書報告、成績等審核截止時間:2018年11月13日
四、學位申請截止時間:2018年11月20日
請符合條件擬于本季申請學位的在讀研究生,務必在上述截止時間前,攜帶相關材料,到學院研究生科辦理學位和論文答辯申請的確認手續。
注意:
1.學位論文格式采用“浙江大學經濟學院論文寫作模板”(詳見附件1)。
2.需要延期畢業的學生,請按學校要求及時到學院研究生科(308室)辦理手續。關于學位申請及學位論文答辯的其他有關要求,請看《浙江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有關規定》《浙江大學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實施細則》。
附件1:浙江大學經濟學院論文寫作模板
附件2:研究生學位申請相關表格(2016版)
附件3:研究生答辯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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